公司概况
Company Overview
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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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的隐私声明
五洲大气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或“我们” )制定并披露了本隐私政策,以解释我们如何处理我们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包括其公司实体的个人)的个人数据,例如其员工、联系人和董事,因为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对我们非常重要。
我们根据与个人数据保护相关的适用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本隐私政策解释了我们作为数据控制者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此外,我们会定期审查和更新本隐私政策,如果本隐私政策有任何重大更新,我们将酌情通知您。
2. 需收集的个人资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数据是指与个人有关的任何信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识别该个人,但不特别包括死者的信息。
我们收集以下个人数据进行处理,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法律依据实现本文中的目的。此外,我们可能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规定的特殊标准处理您的敏感个人数据。
我们直接从您那里收集您的个人数据,或者可能从其他来源收集您的个人数据,例如您担任董事、代表、受让人、雇员和政府组织的公司。
1. 一般个人资料
姓名、签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签证信息、出生日期、性别、年龄、国籍、照片、银行帐户信息、您的位置、我们场所闭路电视摄像机拍摄的视频和图像以及您的公司信息,例如财务报告和税号
2. 敏感个人数据
身份证复印件上显示的宗教信仰
3.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公司根据您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出于各种目的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如下所示。
3.1客户,包括其公司实体的个人,例如其员工、联系人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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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就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签订协议或根据申请采取措施,或与您或您的公司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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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司的产品、利益或服务,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采购订单、交付产品或服务、付款、开具税务发票、提供售后服务、注册提供服务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信息,以及接收或交付您与公司之间的信息或文件,包括遵守我们的内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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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我们与客户的关系,例如与您沟通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信息、管理您的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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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业务规划、报告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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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提供有关您在我们这里拥有的产品或服务(包括公司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告知公司的福利、促销、营销活动、任何活动和项目邀请,并就此类活动进行沟通和项目,包括提供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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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税法等相关规定,行使合法请求权或抗辩合法请求权,并根据法律要求或收到政府命令或扣押令状后向政府当局报告信息依法进行调查或审查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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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对建筑物和场所的访问,并观察、防止、阻止和(如有必要)调查未经授权的对建筑物和场所的访问,以监控公司建筑物和场所的安全,包括记录通过闭路电视摄像机联系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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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您的信息记录在公司的数据库中
3.2供应商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包括其公司实体的个人,例如其员工、联系人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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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与您或您的公司签订协议或采取措施与您或您的公司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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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您或您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协议监控您的服务,并遵守我们的内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采购订单、付款和开具税务发票,注册新供应商,监控和评估您的服务,以及接收或传递您与公司之间的信息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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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我们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例如与您就有关服务的任何信息等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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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或您的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协议,在执行服务时验证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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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税法等相关规定,行使合法请求权或抗辩合法请求权,并根据法律要求或收到政府命令或扣押令状后向政府当局报告信息依法进行调查或审查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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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对建筑物和场所的访问,并观察、防止、阻止和(如有必要)调查未经授权的对建筑物和场所的访问,以监控公司建筑物和场所的安全,包括记录通过闭路电视摄像机联系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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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您的信息记录在公司的数据库中
4. 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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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要求获得处理同意时,以同意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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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处理活动对于履行您与公司之间的合同义务是必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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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了追求公司的合法利益而需要进行处理活动时,您的主要权利应大于该利益的情况除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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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需要进行处理活动以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时。
如果本公司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您有权随时通过我们在获得您同意时单独指定的方式撤回您的同意。但是,您撤回同意不会影响撤回之前根据您的同意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如果提供个人数据是法定或合同要求,或者是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要求,我们将另行通知您,以及不提供此类数据可能产生的后果。
5. 个人资料的保留期限
我们将在必要时保留您的个人数据,以实现上述获取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目的。用于确定我们保留期限的具体标准是我们与您保持持续关系的期限、遵守适用法律、遵守行使法律索赔权或抗辩法律索赔权的法律规定以及保留的必要性出于其他法律或商业原因的个人数据。
请确保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在保留期限届满后保留个人数据。当保留期结束或不再需要保留此类数据(以适用者为准)时,我们将从我们的系统中销毁或删除此类数据。
6. 个人资料的披露
出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我们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向以下第三方共享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公司将通知您在必要时确认并请求同意,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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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商业目的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任何相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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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包括主管官员,例如法院、警察、税务局、技能发展部门和投资委员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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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和程序的机构、服务提供商和/或分包商,例如文件存储公司、交付公司、审计公司、IT 公司、支付网关服务提供商、银行、会计公司、税务顾问和法律顾问
由于上述共享和披露,在某些情况下,您的个人数据将被转移到其他国家/地区的接收公司,并通过与受让人执行标准数据保护措施,包括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或数据处理协议(如果任何或以适当者为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除非数据传输国家/地区具有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规定的适当数据保护标准,或者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获得您的同意。如果您希望收到与这些保障措施相关的文档副本,请使用本隐私政策末尾的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7. 您作为数据主体的权利
对于我们获取和处理的个人数据,您拥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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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同意的权利:您有权随时通过我们在获得您同意时单独指定的方式撤回您的同意,除非所提供的同意是履行法律义务或合同义务所必需的。但是,您撤回同意不会影响撤回之前根据您的同意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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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个人数据:您有权访问并获取已处理的有关您的个人数据的副本,并要求公司披露公司从何处获取此类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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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或传输有关数据处理的信息:您有权以可自动访问或披露的结构化、常用且机器可读的格式接收有关您的个人数据,并有权将这些数据传输给其他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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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数据的权利:您有权反对处理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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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的删除: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或销毁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或使该等个人数据成为无法识别您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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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处理的限制:您有权要求我们停止处理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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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的更正:您有权要求我们将有关您的不准确的个人数据更正为不会引起任何误解的完整且更新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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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权:当本公司违反或不遵守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时,您有权向主管数据保护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如果您打算行使上述任何权利,请使用本隐私政策末尾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八、数据保护安全措施
公司实施适当且严格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丢失、访问、使用、更改、更正或披露个人信息。
如果公司指定任何第三方根据公司或代表公司的指示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公司应适当监督该第三方,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受到保护。
9. 联系方式
如果对本隐私政策有疑问或询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五洲大气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350号利通广场2503室,邮编:200080
本政策仅适用于我们网站的使用。当您通过我们的网站链接到第三方网站时,个人信息的保护将按照与本公司无关的该等网站的隐私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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